黄冈市政府12日印发《黄冈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黄冈市户籍居民和取得居住证的在黄务工经商的非黄冈市户籍人员。黄冈市政府规定,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分娩的,自孩子出生至满三岁,每年享受育儿专项补助,二孩500元/年,三孩1000元/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除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外,二孩另外补助500元,三孩补助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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