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三类青年群体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可申请享受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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