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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已建未售非住宅用房 经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

财经快讯 (27) 2023-11-01 15:33:00

  据微信公众号“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月31日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发布《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伊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13项措施。除已明确执行期限的,其他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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