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方案就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申请开展中资金融机构已开展的新金融业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工作或生活的个人购买跨境保险等情形,推出一系列新的金融开放举措。这是我国不断推动更高水平金融开放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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