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记者 汤立斌)根据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披露的消息,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近日被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罚款50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4776.6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由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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