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功能,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共享,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起草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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