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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四平城投违规发债 吉林银行等3家机构遭通报

财经快讯 (30) 2023-06-05 20:30:37

  快讯 6月5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披露的3份自律处分决定显示,两家四平城投相关债券投资人吉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被通报批评,承销商光大证券被严重警告。   其中,吉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分别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费用、收益补差款,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这样的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据记者了解,早在3月31日,交易商协会因四平城投债券发行事宜,启动对光大证券、亿联银行、吉林银行和富国资管(上海)的自律调查。   3家机构被通报批评   交易商协会公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吉林银行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资金监管账户费”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费用,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吉林亿联银行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另行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收益补差款,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吉林银行、亿联银行予以通报批评,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3家机构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多家城投被自律处分   在3月24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四平城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针对“20四平城投PPN001”“20四平城投PPN002”发行,向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两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未客观反映其实际利率水平。二是较大比例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三是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四平城投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在随后的案件查处中,交易商协会发现,光大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未合规开展发行工作;吉林银行、亿联银行违规收取发行人大额财务资助。在梳理其他案件线索时,交易商协会发现,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协助相关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交易商协会3月31日公告称,上述4家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均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已对4家机构开展自律调查。今天公布了对前三家的自律处分信息。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对多家城投的自律处分信息。其中包括四平城投、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陈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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